7月31日上午,深圳市召開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此次政府機構改革計劃于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改革后設置31個工作部門,比改革前實際減少機構15個,精簡幅度達到了1/3。
應當說,“大部制”是建設高效政府的重大改革,有利于消除政府機構臃腫之弊。但“大部制”意味著權力的集中,因此同時也應提防“大部制”變成“大衙門”。長期以來,政府機構不僅多而且職能交叉、分權治理、相互牽制。幾個部門管不了一件事,一個批審事項需蓋十幾個甚至幾十個圖章。凡此種種,已嚴重影響到政府權力的正常運行和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坊間“九龍治水”之說,便是對這種現象形象的比喻。
毫無疑問,實行“大部制”之后,幾個職能相關的機構合并為一家,各個部門的責任更為明確,市民辦事也將更為方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部門“一言九鼎”卻也容易導致權力的飛揚跋扈,并衍生“大衙門”作風。一旦市民所要辦之事被錯誤否決,就有可能甚至連挽回的機會也沒有。
所以,在推行“大部制”的進程中,還必須建立健全與此配套的約束制度,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市民對部門權力的監(jiān)督,嚴格績效考核、行政問責機制,切實解決權責脫節(jié)的問題。只有如此,才能防止“大部制”變成“大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