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0多歲的老阿姨日前來到貴州貴陽市開陽縣公安局紫興派出所,要求戶籍民警為她出具一份“奇葩”證明。戶口簿上已經清清楚楚注明了兩人的祖孫關系,老人仍然被要求到派出所開證明,證明“我孫女是我孫女”。否則,相關事情就不能辦理!(澎湃新聞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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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奇葩證明,幾乎成了全民之難和全民之怨,凡是有點經濟活動和社會活動的人,幾乎難免受其折磨。曾有人開玩笑地說,“我們不是在開證明,就是走在開證明的路上。

  應該承認,提供有效的證明作為辦事依據,本無可厚非。但諸如辦理事宜要證明“我孫女是我孫女”、外出旅游要證明“我媽是我媽”、買房要開具“未婚證明”、想生娃要開具“異地準生證”、領取養(yǎng)老金需要開具“未死證明”、讓一歲小孩開“無犯罪證明”等等這類奇葩證明背后體現的是公共服務中的刻板與冷傲,帶來的不僅是尷尬與無奈,更讓群眾寒了心,成為了民眾心頭不可承受之痛。

  一紙證明的問題好解決,但要是缺少為民之心,為了顯示自己“官大一級”,為了避免自己“擔責”,就全然不管百姓跑了多少路、磨了多少嘴皮、花了多少冤枉錢、傷了多少次心,讓“奇葩證明”成為民眾不可承受之痛,那就是個嚴重的問題了。

  無敬民之心,則無便民之行。毋庸置疑,各種“奇葩證明”的背后,是慵政懶政的“作風病”作祟,是不嚴不實的工作作風的具體體現。為了一紙小小的證明,群眾猶如要去西天取經一般,歷經九九八十一難,“磨破嘴、跑斷腿”。不少基層干部還牛氣沖天,將為民服務當做“走過場”,群眾來辦事,應一聲、看一眼、翻一下,該辦的事不給辦,該蓋的章不給蓋,就將群眾打發(fā)走了。辦事群眾稍有追問,便拋出“規(guī)定就是這樣的”“這個證明我們無法開”這類冷冰冰的語言,堵得辦事者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正是由于公共服務中的過于冷漠,導致“奇葩證明”成為民眾不可承受之痛。

  一紙小小的證明,折射的是服務意識和擔當精神。只有讓數據多跑路、讓服務意識多跑路、讓擔當精神多跑路,才能讓百姓少跑腿、少受氣。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在照章辦事的前提下,工作人員要端正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作風,保持一顆紅心、堅定一顆初心,滿懷為民服務的理念,想盡一切辦法為群眾排憂解難,莫讓“奇葩證明”成為民眾不可承受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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