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州政府同意,現(xiàn)將《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意見》印發(fā)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13日
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fā)〔2017〕97號)精神,經州政府同意,現(xiàn)結合我州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州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積極推進公共資源配置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擴大公眾監(jiān)督,增強公開實效,努力實現(xiàn)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斷提高公共資源使用效益,維護企業(yè)和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二、主要任務
公共資源配置信息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保障性住房分配、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yè)權出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公共資源分配領域的信息。
?。ㄒ唬┟鞔_責任主體。
各縣市、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本地區(qū)、本行業(yè)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范圍,細化公開事項、內容、時限、方式、責任主體、監(jiān)督渠道等,納入主動公開目錄清單。要按照“誰批準、誰公開,誰實施、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公共資源配置涉及行政審批的批準結果信息由審批部門負責公開;公共資源項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過程信息、中標(成交)信息、合同履約信息由管理或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的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按照掌握信息的情況分別公開。
(二)突出公開重點。
1.住房保障領域。在項目建設方面,主要公開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規(guī)劃建設方案、年度建設計劃(包括建設計劃任務量、計劃項目、計劃戶型)、建設計劃完成情況(包括計劃任務完成進度、已開工項目基本情況、已竣工項目基本情況、配套設施建設情況)、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措施執(zhí)行情況(包括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認定過程、補助資金分配、改造結果)等信息;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開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對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過程、分配結果等信息。(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規(guī)建局)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主要公開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供應結果等信息。(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國土局、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3.礦業(yè)權出讓領域。主要公開出讓公告公示、審批結果、項目基本情況等信息。(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國土局、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政府采購領域。主要公開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采購項目信息,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和監(jiān)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jiān)督處罰信息。(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財政局、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州級有關部門)
5.國有產權交易領域。除涉及商業(yè)秘密外,主要公開產權交易決策及批準、交易項目基本情況、轉讓價格、交易價格、相關中介機構審計結果等信息。(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國資委)
6.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主要公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市場主體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外,招標公告(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等)、中標候選人(包括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評標情況、項目負責人、個人業(yè)績、有關證書及編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資格能力條件、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標結果、合同訂立及履行等信息都應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州發(fā)改委、州經信委、州規(guī)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務局、州農牧局、州林業(yè)局等部門)
(三)拓寬公開渠道。
充分發(fā)揮政府網站第一平臺作用,及時發(fā)布公共資源配置領域各類信息,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積極利用政務微博微信、新聞媒體、政務客戶端等拓寬信息公開渠道,開展在線服務,提升用戶體驗。積極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數(shù)據(jù)共享平臺建設,推動實現(xiàn)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各類依法應當公開的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在指定媒介發(fā)布后,要與相應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xiàn)信息共享,并實時交互至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匯總發(fā)布。公共資源配置領域的信用信息要同時交互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依托“信用中國”網站及時予以公開。要逐步實現(xiàn)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其他政務信息系統(tǒng)進行整合共享,實現(xiàn)公共資源配置信息與其他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銜接。
(四)確保公開實效。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等內容外,應依法及時予以公開。確定為主動公開的信息,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和理由予以答復。
三、保障措施
?。ㄒ唬娀M織領導。
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公共資源配置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分管領導,明確責任科室,抓好工作落實??h市政府辦公室作為組織協(xié)調部門,要會同發(fā)改、經信、財政、國土、環(huán)保、規(guī)建、交通、水務、農牧、商務投促、衛(wèi)計、審計、國資、稅務、林業(yè)等部門以及公共資源交易相關監(jiān)管機構,提出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工作安排,認真組織實施,確保任務逐項落實到位。
(二)加強監(jiān)督檢查。
各縣市政府要加強對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督促,并將此項工作納入政務公開及政府信息公開績效考核內容。各責任部門要將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同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并在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監(jiān)督。